企业管治

董事会
董事会
介绍

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以提高企业透明度及问责性。良好的企业管治是一家健全的公司保障及提升股东价值方面不可或缺的元素。

董事会的角色

董事会须为妥善经营本公司业务全面负责。董事会的主要角色为提供企业领导、订立策略性目标及确保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具备必要的财力及人力资源足以令本集团达到其目标并且保障及提升本公司股东(「股东」)的长期价值。董事会为本集团订立整体策略并审阅管理层表现。为履行该项职责,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企业管治,包括设立审慎及有效的控制框架、订立其策略方针、设立管理目标及监察该等目标的达成。

董事会成立了三(3)个董事会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统称「董事会委员会」),彼等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各董事会委员会的成效亦定期受到监察。董事会每年就审阅财政表现、各期间业绩、重大投资及其他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事宜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章程细则允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以电话或类似通讯形式召开。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卢伟雄先生 - 主席
陈颂国先生 - 成员
江绍智先生 - 成员

提名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采纳现有职权范围,其主要权限为:

1. 制定正式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委任新董事加入董事会并续聘本公司轮值退任的董事(「董事」);

2. 评估董事会整体效力,以及各董事对董事会效力的贡献;

3. 经考虑企业管治原则及守则后,按其认为适当的职权范围采取有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索取资料;

4. 取得有关独立专业意见(如有需要)。委聘有关顾问的开支应由本公司承担。

企业管治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陈颂国先生 - 主席
张浩先生 - 成员
卢伟雄先生 - 成员

审计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采纳职权范围,其主要权限为:

1. 协助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履行其有关本公司会计政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财务报告惯例及业务政策的职责;

2. 监察管理层是否致力成立及维持令人满意的监控环境以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内部审核的任何安排);

3. 作为其他董事、财务管理团队及本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师间的沟通集中点,内容关于彼等职责中相关的财务及其他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外部及内部审核及董事会不时厘定的该等其他财务及会计事宜,并考虑审核安排是否足够;

4. 协助董事会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提供独立检讨,监察审核程序以及履行董事会不时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如下:

江绍智先生 - 主席
陈颂国先生 - 成员
卢伟雄先生 - 成员

薪酬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采纳职权范围,其主要权限为:

1. 建立公正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发展薪酬的政策为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为本公司个别董事厘定薪酬组合,惟概无董事可参与厘定其本身薪酬;

2. 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3. 考虑企业管治原则及守则后,按其认为适当的职权范围采取有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索取资料;

4. 就所有董事的薪酬向本公司内外寻求专业意见。薪酬委员会须确保获委任的薪酬顾问与本公司之现行关系(如有)不应对其独立性及客观性有影响;

5. 履行董事会不时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

企业管治
董事会
董事会
介绍

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以提高企业透明度及问责性。良好的企业管治是一家健全的公司保障及提升股东价值方面不可或缺的元素。

董事会的角色

董事会须为妥善经营本公司业务全面负责。董事会的主要角色为提供企业领导、订立策略性目标及确保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具备必要的财力及人力资源足以令本集团达到其目标并且保障及提升本公司股东(「股东」)的长期价值。董事会为本集团订立整体策略并审阅管理层表现。为履行该项职责,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企业管治,包括设立审慎及有效的控制框架、订立其策略方针、设立管理目标及监察该等目标的达成。

董事会成立了三(3)个董事会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统称「董事会委员会」),彼等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各董事会委员会的成效亦定期受到监察。董事会每年就审阅财政表现、各期间业绩、重大投资及其他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事宜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章程细则允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以电话或类似通讯形式召开。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陈颂国先生 - 主席
张浩先生 - 成员
卢伟雄先生 - 成员

审计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采纳职权范围,其主要权限为:

1. 协助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履行其有关本公司会计政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财务报告惯例及业务政策的职责;

2. 监察管理层是否致力成立及维持令人满意的监控环境以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内部审核的任何安排);

3. 作为其他董事、财务管理团队及本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师间的沟通集中点,内容关于彼等职责中相关的财务及其他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外部及内部审核及董事会不时厘定的该等其他财务及会计事宜,并考虑审核安排是否足够;

4. 协助董事会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提供独立检讨,监察审核程序以及履行董事会不时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卢伟雄先生 - 主席
陈颂国先生 - 成员
江绍智先生 - 成员

提名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采纳现有职权范围,其主要权限为:

1. 制定正式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委任新董事加入董事会并续聘本公司轮值退任的董事(「董事」);

2. 评估董事会整体效力,以及各董事对董事会效力的贡献;

3. 经考虑企业管治原则及守则后,按其认为适当的职权范围采取有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索取资料;

4. 取得有关独立专业意见(如有需要)。委聘有关顾问的开支应由本公司承担。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在内的全体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如下:

江绍智先生 - 主席
陈颂国先生 - 成员
卢伟雄先生 - 成员

薪酬委员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采纳职权范围,其主要权限为:

1. 建立公正及具透明度的程序,发展薪酬的政策为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为本公司个别董事厘定薪酬组合,惟概无董事可参与厘定其本身薪酬;

2. 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3. 考虑企业管治原则及守则后,按其认为适当的职权范围采取有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索取资料;

4. 就所有董事的薪酬向本公司内外寻求专业意见。薪酬委员会须确保获委任的薪酬顾问与本公司之现行关系(如有)不应对其独立性及客观性有影响;

5. 履行董事会不时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